学业水平测试科目
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:生物、地理、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劳动与技术、理化生实验。地理、生物按中考要求同场考试,试卷分开,合用一张答题卡,正反两面各一个学科答题。统一安排在八年级进行,与九年级毕业、升学考试同步安排,测试结果以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出现(按高分到低分排序,90分以上定为A级,75分-89分定为B级,60分-74分定为C级,59分以下定为D级)。凡在初三年级补考(与初二年级学生同考),成绩获60分以上者可定为C级。
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、劳动与技术和理化生实验等均按课标基本要求,分学期由各市(区)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,各初中学校负责测试,测试结果以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呈现(等级划分与地理、生物相同),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。